幼儿园复课 江西明确保教费、住宿费退费标准

5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省中小学生计划5月底前全部返校学习。随着学生陆续返校,家长越来越关注疫情期间保教费、住宿费的退费问题。本报开通教育维权热线:0791-86849110、15979008779,如遇到学校乱收费,可投诉举报。

●入园自愿 南昌已有幼儿园退费

5月18日,可爱的小朋友们又回到了幼儿园,开始了愉快的学习之旅。但家长们关心的学费问题究竟怎么退?4月28日,本报以“幼儿园没开学却预收学费”为题,报道了南昌南天阳光幼儿园跨学期预收费。被曝光后,幼儿园当即向投诉家长张先生全额退费。

该幼儿园程园长表示,受疫情影响开学推迟,本学期采取自愿的原则,由家长决定是否送孩子入园。“这个学期教学时间调整为3个月,针对不入园的孩子,所收取的学杂费将全部退还,而自愿入园的孩子,将根据实际入园时长进行合理收费,其余全部退还。”

记者了解到,实行退费的不止南天阳光幼儿园。5月15日,读者陈先生向记者爆料,其孩子读大班,幼儿园将退一个半月学费。

●我省明确保教费、住宿费退费标准

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学校收费一事,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未正式开园,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费。各级各类学校的住宿费也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凡无政策规定或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均属于乱收费。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领导责任,并在全省公开通报。

●乱收费可举报 本报开通教育维权热线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有一些学校收费项目未公示,一些幼儿园已开始收取下学期的保教费,一些民办学校没退住宿费。即日起,本报开通教育维权热线:0791-86849110、15979008779,如果你在教育消费领域遇到不合理待遇,敬请拨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关注江南都市报教育周刊官方微信“爱阅读的小蜗牛”,通过留言向本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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