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宠物损害责任,为他人也为自己

你是否曾被这种不文明现象困扰过:小区散步,一不留神踩上宠物的粪便;遛狗不栓绳,老人儿童捡到躲闪不及......这些不文明养宠物的行为,给大家带来的困扰,很多人都遭遇过,甚至造成他人受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宠物狗吓坏孕妇”“宠物狗咬伤小孩”的事故屡见不鲜。去年8月初,甚至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声要求毒杀流浪犬和不拴绳的宠物犬。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专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一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责。二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专家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造成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能免除饲养者的责任,只能减轻。

中国人养宠物的比例逐年在递增,宠物成为了很多人的感情寄托,但是在养宠物的同时不时发生悲剧。如果没有一个明确责任划分那么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虽然“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在各个城市的养犬管理条例中,这句话都是最基本的规定,但能做到的狗主人却并不多。此次民法草案明确宠物责任,给了大家一个向好的信号,无论是在小区内,还是街道上,任何公众场合都不能成为不栓绳遛狗的场所。这不仅是为了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也是为了避免让自己陷入纷争。不论站在哪方角度,都是应该被支持的法文。

当然,宠物责任被写进法律,这不仅仅是杜绝宠物伤人的唯一途径。对于小区物业而言,也应该做好相应的措施保护业主的安全。在前期,应该提前了解清楚本小区参与养宠物的业主的数量以及所养品种,并且向这些业主宣传安全养宠物的规范,如果有大型宠物,物业也应该做出警示。日常生活中,物业应该做好安保工作,对遛宠物者进行提醒,注意宠物外出玩耍时是否穿戴宠物绳,如遇见落单的宠物,应该尽早公示,寻找主人,并且提醒周围的居民。

养宠物不是单独个人的事,还关乎着身边人的幸福安康。遵守法律、知法守法,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这样才能让社会和谐,让家园幸福。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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