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机制,改进执法监管方式

江西综合新闻广播讯(记者龚小娟)今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验收之年。记者从5月28日召开的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机制,改进执法监管方式,为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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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强化专项执法监督。去年,我省在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全省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长江干流江西段及赣江干流,排查出入河排污口点位3830个。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执法局局长崔新平:“2020年,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实施“一口一策”,督促指导各相关市县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确保每一个排污口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做出贡献。”

今年我省将继续强化专项执法监督。通过厘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清单,规范执法事项,通过做好“两法”衔接,形成严惩合力。崔新平:“2020年,我们将继续推动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健全落实信息通报、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为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按照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等因素,对各设区市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周少华:“在对各类排污单位分类的基础上,推行宽严相济的监管执法机制,对污染轻、环境信用良好的排污单位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污染重、违法违规频次高的排污单位加密执法监管频次,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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