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近日,南昌安义县司法局龙津司法所对接安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双方共同运用人民调解平台远程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熊某与被告刘某因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安义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被告方远在贵州省,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便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2020年6月11日下午,龙津司法所调解员余萍、邓伟明,安义县人民法院调解员李赟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网络视频调解。经过三方的耐心沟通,原告熊某委托律师袁某与被告刘某对合同纠纷的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之后,书记员余梦君通过调解平台一键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并推送至各方当事人网络在线签字确认。
龙津司法所现场办公,向安义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移送司法确认函及相关材料,人民法院予以了司法确认,随后相关裁定书将邮寄送达给双方当事人。(邓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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