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西审查1186件未成年人案件 9成多涉罪未成年人与父母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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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86件1838人。”6月17日,记者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从犯罪类别看,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3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1人,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386人,侵犯财产罪803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064人。

从判决情况看,全省法院共对1488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判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93人,占66.8%,比例最大。从起诉的犯罪主体情况看,已满16不满18周岁1722人、占93.8%,占比最多。文化程度方面,初中文化犯罪主体人数最多,占73.1%。

“值得关注的是,全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一大特点,涉罪未成年人多与父母共同生活。”江西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黎莉表示,起诉的1836名未成年被告人中,110人为单亲监护,33人为(外)祖父母等其他监护人监护,分别占比6%和1.8%;其余1693人均为父母监护,占比92.2%。

“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未成年被告人中,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132人,占7.2%,较上一年度分别上升78人和3.1个百分点。自2017年开始,全省未成年人再犯罪人数和比率已经连续三年上升。”黎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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