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 去年以来共批捕4354人

2019年1月,江西破获一起跨省特大贩运毒品案案值达千万元(资料图)。 刘志坚摄

中新网南昌6月23日电(李韵涵)23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3228件4354人,逮捕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逮捕人数的10%,同比下降19%。

“由于持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董芳兴表示,毒品犯罪案件总数、涉案人数仍居于高位,毒品犯罪案件量在全部刑事案件中,仅次于盗窃罪和危险驾驶罪,排第3位。

据了解,在涉案毒品种类方面,甲基苯丙胺类毒品仍居于主导地位,但涉案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新型合成毒品增长迅速,对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存在较大的隐患。

董芳兴举例称,2017年5月2日,邹某辉等人在江西省大余县一处山场开始制作毒品,5月3日凌晨,大余县公安局民警对制毒窝点进行查处。经现场称量,该案查获含氯胺酮(俗称“K粉”)的白色粉末重量为292.55千克,含氯胺酮的固液混合物重量为150.9千克。

据董芳兴介绍,氯胺酮是一类精神药品,具有麻醉作用,滥用氯胺酮会产生认知障碍、引起幻觉,危害很大。近年来,滥用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的人数呈上升之势,制造氯胺酮犯罪多发。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对邹某辉等人依法适用严厉刑罚,体现了对制造毒品这类源头性毒品犯罪的严惩政策。

此外,毒品犯罪人员经常采用“少量、多次、流动”的手段从事毒品犯罪交易活动,贩毒活动的网络化手段增多,利用网络交易,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邮寄毒品,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匿名支付毒资,交易趋于复杂化和隐蔽化。

针对上述毒品案件特点,江西检方机关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突出证据合法性和客观性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同时,强化诉讼监督。不断加强侦查监督,加强对漏罪漏犯的追诉力度,拓展打击毒品犯罪的广度和深度。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