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公款吃喝、收红包...江西3设区市一批干部被通报

近日,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昌江区信访局原局长雷建光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雷建光(时任新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用三河村给新枫街道执法大队的3万元“经费”,支付相关部门来人接待、购买烟酒送礼等费用。同时,雷建光还用三河村给新枫街道执法大队的“经费”支付自己的私车维修费3万余元。此外,雷建光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2019年12月,雷建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2、乐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渣土中队副队长胡柳生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胡柳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三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洎阳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黎某某微信转账的红包,共计人民币10000元。2019年12月,胡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3、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所长武波“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5月武波两次分别在赴福建晋江、浙江杭州途中利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834.79元。2019年12月,武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4、珠山区竟成镇前街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章贵发违规购买体育用品等问题。

2019年8月,前街村应昌江区羽毛球协会邀请,组建了一支9人的羽毛球队参加“魅力昌江杯”全市羽毛球邀请赛,由章贵发统一购置比赛服装及运动鞋。章贵发违规使用行政经费购买羽毛球比赛用品,且平均每个人购买的金额超出工会规定572.2元,共计超出5149.8元。2020年4月,章贵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吉安市吉水县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城南小学原校长罗斌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公款消费问题

经查,2017-2019年,城南小学以党建活动和工会活动为名,违规发放福利21600元。2018年6月-2019年1月,违规公务招待、公款消费共计2671元。此外,罗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罗斌开除党籍处分。

2、螺田镇民政所所长周志军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经查,螺田镇民政所、螺田镇敬老院2018年以来的公务招待费用不降反升,且螺田镇民政所的招待费用在镇敬老院的招待费中列支,并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周志军作为螺田镇民政所所长负有主要责任。此外,周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白沙镇长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代文违规收受村民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周代文利用其担任长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及影响力,共违规收受村民礼品礼金共计6100元全部用于家庭及个人日常开支。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代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萍乡市芦溪县、莲花县分别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芦溪县

1、县住建局城建股股长李学春公款消费、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3年5月到2019年4月,李学春利用职务便利,参加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及旅游安排共计4200元,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9.069万元。此外,李学春还有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1月10日,李学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2、南坑镇打非办干事刘兵收受他人礼金问题。

2019年11月,刘兵利用职务便利,分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000元。2019年12月18日,刘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3、芦溪镇洋田管理处违规发放龙舟赛纪念品的问题。

2018年6月,洋田管理处组队参加全县组织的龙舟赛,为参赛队员、后勤保障人员及其他5个村的村干部共计84人,每人发放1台电风扇,总价值12432元。对此,洋田管理处主任刘世才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杨炳芳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6日,杨炳芳、刘世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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