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监局:汛期趁机涨价 经营者将被重罚

13日,省市监局发布《关于规范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引导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保持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公告》提示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维护汛期生活必需品、农资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广大群众若发现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