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10条政策措施 助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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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朱烨 实习生 贺玉超)日前,《关于支持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出台。7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西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7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家赋予江西的又一重大战略平台。

江西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万广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营造自创区科技创新氛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自创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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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政策措施》共10条,主要包括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内容。

记者注意到,该政策有很多创新之举,比如以前的政策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补助,对考核评估优秀的奖励50-100万元,《若干政策措施》对获得省级认定的且考评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提高到了50-200万元;再比如目前我省没有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的政策,借鉴四川省成都市的做法,对新获国家级认定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万广明介绍,《若干政策措施》每一条都是“干货”,比如创新平台最高奖励500万,成效突出的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全额返还等更多优惠政策集中推出,可谓“含金量”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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