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施某某等18名被告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这也是南昌市首例网络涉“校园贷”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关律师事务所主管单位、被害人学校校领导、学生会主席及被告人家属等现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施某某、何某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青秀城合伙成立“贝贝金融工作室”,未经批准专门从事网络放贷,并雇请员工,购买“云呼”轰炸软件等作案工具,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在放贷过程中,该犯罪集团对外以无抵押、迅速放款等宣传为诱饵,利用在校大学生分辨能力低、社会经验浅、不敢告诉家人等心理,骗取借款人身份证照片、手机通讯录、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等信息,以“行业规矩”为由,骗取被害人在“同信缘”“存证云”等借贷平台签订与实际借款情况不符的电子借款协议,通过收取“砍头息”“续期费”“逾期费”等费用虚高债务。在借款逾期后,施某某、何某指使集团成员采取电话短信“轰炸”、编辑侮辱信息、PS恐吓图片等方式,对借款人及其亲友施压、骚扰、威胁,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续期费、逾期费等。
此后,逐步形成了以施某某、何某为首,朱某某、位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至案发时,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组织地采用滋扰、威胁等手段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0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非法获利39万余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及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还指控,为达到以贷还贷的目的,施某某还与被告人郑某某等互相介绍被害人,按借款本金的10%收取介绍费。
因疫情影响,本案全程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庭审持续了两天。因涉案人数、事实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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