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撞人赔偿14万元”警示养狗之责

7月31日,成都厨师钟科收到了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人狗相撞致人伤残”事件终于迎来调解结果:撞倒钟科的大犬主人谢女士赔偿钟科11万元,而与大犬追逐嬉闹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赔偿钟科3万元。(8月2日澎湃新闻)

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受害人被狗撞倒受伤致残,引发赔偿纠纷,最终法院调解由两位狗主人共同赔偿14万元。这个结果,让广大养犬者为之震动,没想到撞一下就赔十几万元,损失实在是太大了。如果狗主人预知会有这种后果,肯定会看牢爱犬,系好绳索,不会纵容其在马路上追逐玩耍,冲撞到他人。

显然,该案具有很好的警示效应,让大众了解到养犬者需要承担看护责任,养成文明养犬的好习惯,出门遛狗时一定要看牢爱犬,避免骚扰、攻击他人,从而降低狗伤人事件的发生率。

从科学角度看,凡是狗都具有一定的野性,可能会伤人,有时是咬伤、咬死他人,有时则是因打闹、戏耍而冲撞到他人,有时则是不小心抓伤人,各种情况不一而足。有统计显示,在狗伤人事件里,狗主人、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受伤害占比较大,这也是狗的攻击本能所决定的。由此可见,养犬者不能掉以轻心,不要觉得自己的狗不会伤人,从而不遵守文明养犬的规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有钱有闲开始养宠物,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富裕的衍生结果,其中城市里的养犬者众多,犬只数量愈发庞大。可是,很多人缺乏文明养犬的规则意识,对宠物狗的看护不严,出门遛狗时不牵绳、不戴口套、随地大小便等,不仅影响到卫生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问题,也容易诱发犬只伤人事件发生,诸如狗咬人、撞人,追逐、吓到小孩等,严重者甚至出现伤残、死亡悲剧事件。

而且,由狗伤人产生的民事赔偿纠纷事件,也越来越多,主要纠纷点就在于,在类似事件发生后,狗主需要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应该赔偿多少钱。目前,各地出台的养犬条例里,均规定狗主人需文明养犬,做好看护、管理工作,在发生狗伤人时,需要承担民事侵权和法律赔偿责任,严重者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个文明的社会,乃是包容度很高的社会,也是自由与责任关系对等的社会。市民有养狗的自由与权利,但同时也应承担文明养犬的责任,管好自己的爱犬,养成文明遛狗的好习惯,约束犬只行为,防范犬只伤人,这是最基本的养犬规则。因此,养犬者应主动遵守文明养犬规则,做到不扰民、不伤人,规避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损失。如果大家都能做到这点,那么就可以大幅度减少狗伤人事件,共同维护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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