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重拳出击 严格执法 保护退捕水域生物资源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决策部署,确保县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近日,进贤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县公安水警大队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向非法捕捞亮剑,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7月21日清晨5时许,渔政、水警联合执法人员在外青岚湖巡查时发现一条渔船正在湖中,执法人员迅速截获该船,登船检查发现,一男一女正在青岚湖收地笼,他俩在该水域布置了10条密眼地笼,非法捕捞的各种野生鱼10余斤。民警随即依法将两人带离调查。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付某某非法捕捞的水域位于江西省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属禁止捕捞区域,所用捕捞工具“地笼”也属禁用渔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4日晚上22时许,渔政、水警联合执法人员在李渡镇抚河水域进行巡查,当巡至李渡镇大桥村委会二房村旁的抚河水域时,发现该水域有人正在进行电力非法捕鱼,执法人员立即将正在该水域进行非法电力捕鱼的捕捞人员抓获,当场缴获非法捕捞木质渔船一艘,电网一套(含增压器一台,电瓶一台)。

经查,嫌疑人李某某系李渡镇红石桥居委会村民,当晚李某某使用电瓶、升压器和电网在抚河电捕鱼,渔获物有鲤鱼、红眼鱼、杂鱼、餐鱼和船钉鱼等野生鱼共12.6斤,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某某承认了犯罪事实,随即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今,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起,销毁非法网具20余套。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杠起“禁得住”的责任,筑牢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打赢禁捕退捕这场攻坚战。

来源:进贤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 周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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