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井冈山市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被刑事拘留

2020820

井冈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上级线索后

循线追踪  迅速出击

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缴获改装射钉枪一支



经查

201911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男,46岁,井冈山市龙市镇人)

购买了一支射钉枪后

通过某电商平台

购买了钢管、钢套

对射钉枪进行改装

自述用于打猎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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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法律链接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井冈山市融媒体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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