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47人团伙涉黑案一审宣判 “黑老大”获刑20年

日前,柴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训等47人涉黑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黄某训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经查明,2007年,为争抢赌场股份,黄某训等人在某宾馆聚众斗殴,用刀砍伤了社会人员张某等人,由此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2009年5月,因为赌债纠纷,被告人黄某训带领手下在柴桑大市场与社会人员吕某旺等人聚众斗殴造成对方人员重伤,就此,以黄某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成立。

以黄某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承接柴桑区、九江经开区等地“两违管控”、拆迁和巡湖项目过程中通过实施一系列暴力、软暴力犯罪,为非作歹、欺压残害当地百姓,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两违管控”和拆迁秩序。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该组织利用其控制下的龙腾实业有限公司、瑞昌市城兴拆迁公司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巨额国家拆迁安置补偿款,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后,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模式,进一步壮大组织。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自该组织成立以来,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聚众斗殴案1起、寻衅滋事案9起、故意伤害案5起、非法拘禁案6起、敲诈勒索案3起、强迫交易案1起、非法侵入住宅案1起、诈骗案15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2起、窝藏包庇案2起、行贿案2起。除以上犯罪事实外,该组织还先后实施了19起违法行为。在组织犯罪之外,该组织部分成员还实施了开设赌场案1起、寻衅滋事案2起、聚众斗殴案2起、非法拘禁案2起、窝藏案1起、诈骗案4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11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1起。

来源:郝宏亮 周林辉 张金玲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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