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云看点丨速看!江西人的医保将迎来重大变化

8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第一个大变化是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这是一项新增的医保待遇。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门诊共济保障有啥好处?

之前,基本医保制度是以保住院为重心,2019年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但是门诊保障比较薄弱,相对而言是短板。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探索扩大门诊慢特病范围,门诊可以开展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

单位缴费拟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第二个大变化就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单位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过去,医保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而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划入。

那这些钱做什么用呢?

用来加强门诊保障。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统筹基金对于门诊的保障功能更强,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制度对于门诊的报销待遇会更好。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拟扩至家属

第三个大变化就是,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了

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

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

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扩大范围的意义在于?

专家指出,之前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无法在人群之间分散费用风险,从而导致门诊费用负担畸轻畸重,大部分健康人群个人账户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

而这一项改革,有助于实现家庭共济,健康人、在职者可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其直系家庭成员“代缴”、“代付”,一方面将本人闲置的账户资金盘活,另一方面增强家庭互助团结。

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推行门诊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左右)。

简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核手续,Ⅰ类由所在地(市本级、县区)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审核确定;Ⅱ类由各地医保部门根据实际简化申请材料,优化业务流程,保障患者及时得到认定和治疗。

稳定住院报销比例,参照农村医保扶贫标准,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中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报销、救助政策,全部扩大覆盖到城镇贫困群众。

优化经办服务,加快推进城镇贫困群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通过“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平稳实现贫困群众即时结算。

来源:中国新闻网、手机江西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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