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固然重要 “未雨绸缪”岂不更好?

近日,山西临汾市陈庄村聚仙饭店在为邻近安李村一位老人举办80岁寿宴时发生坍塌事故,共造成29人遇难,28人不同程度受伤。如此大的伤亡事故让我们十分痛心,但更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积极抢救医治伤员,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且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确实如此,“人祸”已然发生,回到起初是做不到的,只有秉承“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理念,积极处理,弥补过失,才算是比较明智的做法。

没有人希望看到事故发生,更没有人希望看到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于是,每次事故发生后都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尽力去挽救、去修复。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更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每次只有沉重事故发生后,我们才去被动的应对、弥补?我们就不能把安全的关口前移,提前阻止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一些人为可避免的事故。

比如,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某地发生了“电梯吃人”事件,当地对全区域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某地出现了“游园伤人”实践,当地对全区域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是,这么做没问题,但如果我们把这一检查做到前面,事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我们要知道,“亡羊补牢”固然重要,但“未雨绸缪”岂不更好?难道每次都要用血淋淋的事故来给我们上这门安全课?

无论是“电梯吃人”,还是“游园伤人”,亦或是这次的“饭店砸人”事件,如果我们能把监督检查的工作做实做细,提前发现问题,督促改正,也是真实发生的事故就会变成虚无存在的故事,这样,岂不美哉?

有人反驳说,未雨绸缪何其不易!就拿这次饭店坍塌事故来说吧,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不像城里,基本不需要什么审批,况且,农村地区的自建住宅目前也缺少法律层面的规范。尽管如此,难道就成了“三不管”?

据了解,2014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其中称,“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依法应当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应按本实施意见要求,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只是不知道,这个饭店是否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而且多次扩建加盖的工程,难道村委会就不知情,就算不出于公,加以明令制止,难道也没善意提醒一下安全问题?况且,这已经不再是私人宅院,而是变成了公共场所,对于饭店的经营就没人来监管?我想,只要有一个环节卡住,或者有一个不同的声音制止,这次事故也许可以避免。难道这种未雨绸缪也做不到?

当然,这次事故的发生,也充分暴露了农村自建房的管理漏洞?有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压实责任,推动国家和政府出台相关方面政策,填补农村自建房无人管理的空白,既要排查到位,提前发现问题,防患未然;又该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以避免恶性事故再次发生。

韩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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