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大牛”们注意!职称评审在江西打通了“任督二脉”

微信图片_2020090417241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你听过贯通评审职称吗?从今以后,在工程技术领域,我省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可以贯通评审职称了!下面跟记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9月4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畅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对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其人员范围应为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

其专业范围,将按照《江西省工程系列职称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申报相应专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对于符合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将按照以下条件申报评审:

(1)申报助理工程师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且符合我省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2)申报工程师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且符合我省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3)申报高级工程师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且符合我省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的技能人才,获得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江西省“双千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高技能人才人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牌或铜牌、优胜奖的江西选手及其指导教师或者经省委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可申报审定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江西选手及其指导教师,可申报审定相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而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其人员范围应在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范围将按照《江西省工程系列职称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申报与现工作岗位相应或相近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评审条件如下:

(1)申报高级工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

(2)申报技师 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对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3)申报高级技师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参加相对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或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此外,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申报渠道、申报程序、评价办法、评价权限、证书发放等程序均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