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养老生活补助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是社会责任。近日南昌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35元调整为48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人员范围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上述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35元调整为480元,2019年财政补助标准435元仍按原规定负担,2020年新增45元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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