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48条措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营商环境在全省走前列、创一流,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从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外贸经营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立透明公开的法治环境、优化就业创业发展环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细化出4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在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上,提出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合并为一个环节,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一表填报”,统一申请办理,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等办理结果,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行开办企业首套刻章免费,对在赣州市范围内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可享受标准为200元/套的首套印章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给予足额保障。提升供电服务能力,提高供水服务效率,提高供气服务水平,试行水电气联动报装改革,设立水电气市政公用事业专窗。实现水电气“一表申请”,推行施工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实现“一窗递交材料”。

在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上,提出放宽诊所准入管理,按照国家部署,对诊所准入研究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提升诊所医疗服务质量。做好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的承接和实施,按照国家部署,2021年6月前完善市级发证程序、文书和相关规定。推广非现金保证形式,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代替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在优化外贸经营环境上,提出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实施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收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证件原则上都应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由相关部门在后台分别办理并实施监管,推动实现企业在线缴费、自主打印证件。

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上,提出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围绕工程建设、招投标、教育、医疗、体育、旅游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公开清理结果。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根据需要设置远程异地评标席位,通过场地资源、专家资源共享和系统协同,联通跨省、跨市县之间远程异地专家评标系统,实现电子化开标评标和电子化监管,推进传统线下交易向线上电子化交易的过渡。推行无纸化在线备案,降低招投标成本。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上,提出建立全市大数据平台,打通部门间业务信息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公安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保等相关业务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数据统筹共享。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大力推广电子发票的应用,按照国家部署,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执行国家、省要求,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在建立透明公开的法治环境上,提出完善建筑工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司法信息有效公开,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等相关信息,便于大众及时查询案件相关信息。推出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等便民举措,实施随机自动分案,试行网上开庭。

在优化就业创业发展环境上,提出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体系,探索“共享用工”模式,引导“地摊”经济发展。完善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抓紧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上,提出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增强营商环境工作力量,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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