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出炉 江西省4个县(区)入选

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江西省湖口县、鹰潭市余江区、大余县、永丰县等4个县(区)入选,试点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

近年来,我省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始终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上一轮改革中,鹰潭市余江区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依托,系统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亮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一改促六化”的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利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惠群众的创新性成果。

据了解,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记者钟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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