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10月中旬,南昌市司法局组成行政执法检查组,由四级调研员廖承文带队,深入部分县(区)和市直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集中座谈、查阅行政执法案卷、监管平台和相关材料等方式,对进贤县、东湖区、南昌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县(区)政府、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办)综合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与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两法衔接”工作、基层综合执法案件协调协作等工作落实情况。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市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县(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了解决和整改问题的措施建议,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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