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雾霾的高发季,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2020-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从今年10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帮扶执法、督查检查等有力举措,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开局奠定基础。
方案指出,将攻坚燃煤污染削减,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确保2020年底前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稳定在65%以下;
攻坚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力争2020年底全省钢铁行业2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全省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攻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利用数据进行执法;
攻坚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569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钢铁、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分行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
攻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20年底基本完成剩余企业的分类整治。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
攻坚VOCs综合治理,加快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各项任务措施。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指导帮助企业降低治理成本;
攻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各地继续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强化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强化县(区)-乡镇-村-村组露天禁烧管控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及露天焚烧情况。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等源头管控力度,加大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到2020年底前,督促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全面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推行无烟烧烤。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各地市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按照预案启动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在预警期间能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在污染天气期间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减排工作,杜绝“一刀切”。
我省计划在2020年底,确保全省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34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2.8%(标况)。加强对O3、CO、NO2和SO2指标的管控,完成SO2、NO2减排考核任务目标,力争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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