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区突发供水重大事故 应在30分钟内上报

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印发《南昌市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突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供水事故后,事发供水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根据《预案》,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分为4个等级,设四个响应级别。其中Ⅰ级为城区30万户以上居民突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特别重大供水事故;Ⅱ级为城区10-30万户居民突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重大供水事故;Ⅲ级为城区1-10万户居民突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较大供水事故;Ⅳ级为城区1万户以下居民突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一般供水事故。

在供水事故发生后,南昌水业集团应初步预判事故的性质和等级,其中,突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供水事故后,事发供水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及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报告,同时向省政府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告。

当供水企业发生主要供水设备故障造成的重大供水事故时,应急指挥部立即调度同网其他供水企业加大供水量,以及调配工程及园林绿化洒水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助停水后紧急供水工作,以缓解重大供水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