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撞向货车,骑车的是赣州龙南的12岁女孩

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兴起,共享电动车给人们带来不少便利,但由此引发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日,江西赣州龙南市就发生一起骑共享电动车引发的事故。一个12岁的小女孩骑着共享电动车,被货车撞倒差点命丧车轮。

11月1日上午,年仅12岁的小叶骑着共享电动车在龙南金水大道行驶,车上还载着10岁的表妹。在行驶到一路口时,小叶没有提前减速观察路面动态。而此时,黄某又刚好驾驶货车右转。

紧急之下,小叶躲闪不及,直接与黄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小叶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小叶年仅12岁就驾驶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且途经路口时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交警提醒,广大家长要负好监管责任,切勿让法定年龄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

现场鸽

碎碎念

现在共享电动车遍地开花

家长们一定要告诫小孩

不要因为贪玩好奇去骑车

还有

孩子怎么扫开共享电动车呢?

家长可别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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