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通告:部分道路开始抓拍违法停车行为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

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

为缓解南昌市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114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第6项的规定,对南昌市部分道路实行禁止机动车停放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停放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道路及抓拍时间:

(一)建昌大道、林海路、宝峰路(泊位内除外),抓拍时间:每日8:00——18:00。

(二)南湖路、北湖路,抓拍时间:全天候。

二、抓拍方式: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或民警手持摄像设备,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三、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6日起实施,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依法规范停车行为;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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