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全部实现公司制运营

11月27日,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德勤作为地方国资委代表介绍江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和改革模式经验。陈德勤在会上表示,目前江西省所有国有企业全部实现公司制运营。

近年来,江西着力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施市场化战略重组、构建市场化经营机制、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快速提升,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增长2.8倍、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实现翻番。特别是公司制改革,江西启动早、行动快,到2016年底,江西省共完成2050户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2017年,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377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扫尾,目前江西省所有国有企业全部实现公司制运营。

江西始终把推进公司制改革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改革的整体部署、强力推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关于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把公司制改革融入整体性改革共同谋划、协同推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结合实际因企施策,创新改革模式路径,通过采取直接改制、处置退出、同步改革、事转企改革等多种路径,共完成2427户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陈德勤介绍,江西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因企施策,积极创新探索出四种公司制改革模式。如江铜集团、省投资集团、能源集团、江西国际公司、铁投集团等省属集团公司采取直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全资公司模式;中国瑞林、江盐集团、南昌市政建设集团等企业通过“公司制+混改”模式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江西省林业厅招待所、江西洪都宾馆等一批单位采取“事转企+公司制”模式,职代会均高票通过了转企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顺利实现了现代化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江西省化工工业设计院、江西省煤矿设计院、赣州有色冶金研究院(所)等一批优质的双法人设计院所推进“事转企+公司制+混改”模式,同步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骨干员工持股,股东、骨干员工与设计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充分释放骨干员工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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