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底 赣州所有乡镇将打造成宜居宜业小城镇

我的家乡何时

能变得更加美丽更加富饶?

这是很多老百姓所关注的问题

近日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

《赣州市乡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方案明确

到2023年底

将全市所有乡镇

打造成宜居宜业小城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乡镇功能短板,不断提升乡镇建设管理水平,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赣州市乡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将全市所有乡镇打造成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齐全、圩镇清爽整洁、镇村治理有效、客家风貌鲜明的宜居宜业小城镇。

《行动方案》要求, 各县(市、区)要根据人口、区位、面积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按照 做强重点镇、做大中心乡镇、完善一般乡镇 的原则,将所辖乡镇合理划分为 示范类、提升类、基础类乡镇 三个类别,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分类推进乡镇建设三年行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有序推进建设,不断提升功能与品质。

《行动方案》从“ 完善功能设施、培育壮大产业、推进基层治理 ”等方面明确了建设内容,要求科学规划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量规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逐一补齐短板弱项。各县(市、区)要统筹布局乡镇产业发展,依托乡镇的自然、区位、产业、文化等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明确产业定位,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要学习借鉴示范乡镇管理经验,整治圩镇环境,管控建筑风貌,开展文明实践,深化平安创建,参照社区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在配套措施方面,《行动方案》就拓宽筹资渠道、加强税费政策支持、强化土地政策支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技术指导等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地方债券筹措资金,加大乡镇建设投入;整合市县两级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扶贫、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项目资金,支持乡镇建设三年行动;鼓励各地依法合规利用现有融资平台,与赣州城投、旅投、发投、交控等集团开展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圩镇建设、管理和运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乡镇建设中收取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除政策另有规定的外,市县两级全部返还乡镇;三年创建期内,乡镇当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60%以上予以返还,有条件的地方可全部返还;电力、电信、移动、广电网络等管线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按照相关政策减免有关费用,积极支持乡镇建设。坚持土地要素、计划指标随项目走,切实保障乡镇建设用地需求;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镇建设。结合扩权强镇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依法依规下放乡镇建设急需且能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行乡镇建设管理联合执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模式。

《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地方责任,强化考评激励,扎实推进乡镇建设三年行动。市级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将乡镇建设三年行动纳入新型城镇化攻坚战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高位推动,明确县直部门和乡镇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乡镇建设三年行动高质量推进。将乡镇建设三年行动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评内容,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实施乡镇建设,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

这个《行动方案》内容丰富

下面小编来划重点啦!

这些都是你关心的事儿!

完善功能设施

1.道路系统。 镇区无断头路、裸土路和严重破损道路,主干道路硬化平整,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有序。无危桥,实现桥路畅通、出行安全。

2.排水系统。 结合道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力争做到雨污分流。

3.水电、燃气、通讯系统。 圩镇集中安全供水、供电,电信和广播电视传输信号实现全覆盖。电力、通信等管线规范整齐或下地敷设。有条件的乡镇可合理设置燃气供应站,试点推进燃气管道入户。

4.照明系统。 圩镇主干道、小游园、休闲广场,以及夜晚人流集中的街道巷道配备路灯设施,实现照明达标。

5.绿化系统。 不出现大面积裸土地块,不铺设大面积草皮、大理石或花岗岩地板,鼓励种植本地特色行道树。绿植管护到位,不出现枯萎树木。

6.交管系统。 圩镇主干道及车流、人流量较大的道路规范完善道路标线、标志、标牌,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

7.农贸市场。 至少建有一个室内或钢棚结构的农贸市场,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人流物流通道宽敞,商品分类布置,摊位整齐规范,按卫生防疫要求实行生熟食分离。市场内采光通风良好,供水供电齐全,给排水通畅,配备消防器材。

8.公共停车场。 至少建有一个公共停车场,鼓励按照“小型多个”的原则合理规划、分区布局建设停车场。

9.休闲公园。 至少建有一处公共休闲场所,配备体育健身、娱乐等设施,示范类、提升类、基础类乡镇累计建设面积分别达2000、1500、800平方米以上。

10.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规划要求,至少建成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并逐步实现镇区管网配套全覆盖。

11.环卫设施。 至少有一座垃圾转运设施(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或配置符合规格的压缩式垃圾中转车,街道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箱。鼓励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规范建筑垃圾堆放收纳。

12.公共厕所。 完成“厕所革命”建设任务,按规划建成圩镇公共厕所,人流集中的农贸市场、休闲公园等需配建公共厕所。

13.消防设施。 根据规划单独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站,合理设置取水点、消防栓等。基础类乡镇可设置消防值班室,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

14.教育设施。 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满足辖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需求,无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

15.医疗卫生设施。 至少有一所公立乡镇医院或卫生院。服务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50平方米;服务人口在1万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

16.便民服务场所。 乡镇便民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包含集中办事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

17.公共文化场所。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等功能。

18.社会福利场所。 完善提升现有敬老院功能,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尚无敬老院的,可根据规划单独或分片区建设敬老院,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19.公交设施。 根据规划按需建设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合理设置公交候车亭。

20.因地制宜配套完善加油站、充电桩、银行网点、快递网点等便民服务项目。

培育壮大产业

各县(市、区)要统筹布局乡镇产业发展,按照全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总体布局,依托乡镇的自然、区位、产业、文化等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明确产业定位,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推进基层治理

1.整治圩镇环境。 推行镇区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路长制等管理措施。全域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贴行为,实现道路、广场、绿地无放养家禽家畜现象;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运输渣土、石料车辆无漏洒和带泥上路现象;无污水直排现象;无外凸防盗网、乱搭铁皮棚、管线“蜘蛛网”,圩镇环境清爽干净、整洁有序。

2.管控建筑风貌。 充分利用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研究成果,紧扣地域文化特色,结合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镇区建筑项目建设、居民建房管理、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和塑造,保持乡镇建筑风貌朴素自然、古韵传承。

3.开展文明实践。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整治农村婚丧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推动移风易俗,引领文明新风。

4.深化平安创建。 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持续打击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安排1—2个乡镇探索开展智慧乡镇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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