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新政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夜市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支持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发展更多灵活就业机构。

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夜市

据了解,我省将鼓励劳动者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扶持发展一批创意小店、特色小店等经营实体,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夜市规范发展,打造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服务费

支持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 职就业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道路运输新业态发展,引导鼓励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在赣发展,指导各地做好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许可。

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阶段性减免服务费,提供用工管理、薪酬优化、管理咨询等服务,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晨报记者 兰春

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创业补贴

对已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登记的新就业形态创业人员,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优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在指定场所提供便民劳务无须办营业执照

优化创业审批服务。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鼓励各设区市设置免费经营场地

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帮助个体经营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减轻房租负担。

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按规定执行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政策;鼓励各设区市整合1~2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鼓励设立“就业一条街”“就业广场”等低租金经营场地,开辟早市、夜市、周末集市等临时摊点经营场所,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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