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严禁借读和旁听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该厅近日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海航班除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对于规范自主招生,要求各设区市制定自主招生办法,严格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等,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比例),并且必须在本区域范围内自主招生。

《通知》明确表示,为确保规范招生的政策落到实处,要求各地加强高中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