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一码通行”的下半篇文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在202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春运期间,要落实好防疫健康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国互认、一码通行。

消息一出,网民纷纷点赞支持。“一码通行”的健康码将编密织牢春运安全网,让出行群众“一键扫码、立马通行”。

尽管我国现行的健康码政策已基本完备,但与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一省一码”甚至“一省多码”的“碎片化”问题突出。健康码“碎片化”问题折射了管理的滞后和欠缺,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国“一盘棋”防疫大格局这张健康安全网的编织进程。有必要融合机制、整合资源,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政策措施,发挥“一码通行”的统领性作用,给“碎片化”的健康码打上政策补丁。

“统一标椎”并非是“码上加码”,授以“鱼”更要授以“渔”。在“一码通行”的应用上,各级政府应摒弃过去“自我施压、层层加码”“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做法,今后不仅要打通“脉络”,更要注入“动力”,实现真正长久的“一码通行”。

另外,鼓励互联网技术企业参与应是“一码通行”的一大亮点。目前,各地健康码均由地方政府与科技公司共同开发,这是“大数据”时代公私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政府主导与互联网技术企业参与并举是“一码通行”的应有之义。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技术企业参与是政府拓宽防疫渠道和丰富防疫方式的一种方式,政府不仅不能因此转嫁责任,反而还需在其中更好地履行整体规划、精准防控等职责赋予互联网技术企业更多的空间,形成包括国家、企业和其他力量协同参与的防疫网络。

应当注意,公私合作公共治理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数据安全和隐私泄露的隐患。因此“一码通行”的数据收集、使用规则,亟需法律细化规定,这也是检验政府信息保护制度的试金石。对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收集的信息,尤其是对个人信息的保管责任以及泄露的救济方式,政府应从法律层面作出明确授权。只有把健康码等信息收集纳入法律监管轨道,严格限定使用规则,才能有效防止侵犯个人隐私,推动健康码从“应急码”变为“法定码”。

在当前的信息收集立法进程中,存在着不同层面的利益分歧,这也是信息收集立法进程受阻的重要原因。信息收集由政府主导,各方面都认为必须办好,但具体由谁来办、怎么样才能办好、中央、地方和企业的责任如何划分,仍然有分歧。

信息收集涉及多个层面,各层均想将自己负责的相关工作纳入法律,利益协调不一致,自然会牵制立法进程。希望有关部门和企业从大局出发,切勿以利益之争耽误立法大计,尽快达成基本共识,形成立法合力,强力推动信息收集的立法进程。

作为上位法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在即,期望以此为契机,为信息收集立法升级提速,早日实现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化。(王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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