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崇仁县查处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山乡党委委员艾小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3月13日晚上,艾小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6月,艾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职工夏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10月26日晚上,夏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夏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马鞍镇塘边村小学负责人缪之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8年1月15日中午,缪之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6月,缪之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桃源乡西陂村党支部副书记吴军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4月14日中午,吴军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期间,吴军明因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尚在处分期。2020年6月,吴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常识,也是铁律
公安部26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针对元宵节前后返程人员出行集中的特点,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开展“1+3”全国夜查统一行动。
2月26日元宵节当天,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
2月27日至3月1日三天,开展拼车包车超员载客夜查行动,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提醒,节后各地将迎来一波返程返岗集中客流,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乘超员车,不选乘私揽客源的非法营运车辆;自驾出行要关注天气、路况,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雨雪雾恶劣天气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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