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收门诊诊察费 江西严格规范核酸检测收费行为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单纯核酸检测,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包括便民门诊和一般诊疗费)。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向各公立医疗机构发布《关于切实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的监管提示函》,规范核酸检测收费行为。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费用清单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利用服务套餐等手段强制捆绑收费,或以变换表述方式、拆分服务内涵等方式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

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