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南昌市副市长、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副主委龙国英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每个月3元、5元,最多10元的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已实施了36年,是时候调整了。”全国政协委员、南昌市副市长、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副主委龙国英认为现行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太低,建议提高到最高每月600元。
何为教龄津贴?20世纪80年代,国家为了促进广大教师群体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提高教师的各项工资收入,在1985年颁布了《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首次提出对教师群体发放专项“教龄津贴”。
龙国英告诉江西网络台记者,当年“教龄津贴”制定的发放标准为,教龄满5年以上的教师,每月按3至10元发放“教龄津贴”。在当时的物价水平下,很多教师因为“教龄津贴”的设立,工资收入上涨了10%左右的水平。
那么教龄津贴目前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呢?面对记者的提问,分管教育工作的龙国英表示,教师教龄津贴政策从1985年开始实行一直沿用至今都没有调整,还是按每月标准3、5、7、10元执行,满20年以上封顶10元,“教师们普遍反映标准太低,起不到正向激励作用。”
龙国英注意到,教龄津贴对比目前其他行业的津贴标准差距太大,警察警衔津贴封顶为每月2250元,政法津贴为每月1200元,同时与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也完全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建议教育部协调财政部、人社部,按照教龄长短较大幅度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并同步建立增长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鼓励现有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龙国英说道。
龙国英建议,按照最初(1985年)教龄津贴占工资的比例算,按满5年、10年、15年、20年教龄的分别确定每月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标准。“在上述四个档次的基础上,对在农村从教的教师,按教龄津贴的上一个档次执行。同时,增加一个档次——在农村从教满3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600元教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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