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稳居中部第一

昨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优良天数比率由2017年的87.3%上升到2020年的94.7%,提高7.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稳居中部省份第一。在“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不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前所未有,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负责人邹新说。全省PM2.5浓度年均值由2017年的4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0微克/立方米,下降31.8%;优良天数比率由2017年的87.3%上升到2020年的94.7%,提高7.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稳居中部省份第一。

邹新表示,2020年11个设区城市PM2.5浓度年均值在25~38微克/立方米之间,优良天数比率在87.2%~99.7%之间,PM2.5浓度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设区城市由2017年的0个增加到10个。此外,我省推动九江和萍乡等重点城市建成乡镇(街道)空气站177个,全省建成黑烟车抓拍及汽车遥感监测装置100套。

“十四五”我省要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在深入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面,我省将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继续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锅炉与炉窑综合治理,推进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重点要强化新生产车辆达标监管,加大对超标车辆的执法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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