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南昌这些餐馆套路满满!你被坑过吗?

近日,不少消费者反映,

南昌部分餐饮店存在

强制收费、套路收费等行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

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

对相关餐饮店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

发现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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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南隅”包厢设有最低消费

根据前期消费者举报的消费侵权线索,位于南昌广场南路299号的上南隅餐厅存在包厢设最低消费标准的不合理收费行为。3月15日11时30分许,记者随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和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一同前往上南隅餐厅查看情况。

▲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餐饮店。

记者一行抵达上南隅餐厅时,餐厅内已有顾客在用餐。执法人员随机拨打包厢预订单上一名消费者的电话,对方表示,在预订包厢时,上南隅餐厅的工作人员告知包厢的最低消费为600元。对此,餐厅工作人员解释称,虽然包厢设定了最低消费金额,但是,如果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未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最终还是会按照消费者实际消费金额收费。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餐饮企业设定了包厢最低消费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限制,是不允许的。

“粥广福”收取顾客“茶水费”

位于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的粥广福餐厅被投诉存在收取茶水费的情况。3月15日12时许,记者与相关执法人员来到“粥广福”一探究竟。

记者一行到达时,餐厅内坐满了顾客,还有不少顾客正聚集在前台付款。执法人员发现,消费者点单后拿到的单据和买单时收到的单据不太一样,买单的单据上有包厢服务费、茶水费等款项。

▲买单的单据显示有“包厢服务费”。

执法人员随机询问了多位在大厅内就餐的消费者,发现有不少消费者对于“茶水费”等款项毫不知情。此外,一些在包厢消费的顾客称买单时被收取了“包厢服务费”,事先也未被告知。然而,在执法人员提出不能收取顾客“服务费”“茶水费”后,“粥广福”仍在顾客买单时收取相关费用。

“粥广福”一名徐姓负责人解释道,该餐厅在培训员工时会要求员工提前告知消费者相关内容,“有些消费者不知道,可能是部分员工没有按照培训的要求做好告知工作,如果顾客买单时提出没有享受到相关服务,我们将给顾客退回‘服务费’和‘茶水费”。

“小城门”变相收取“餐位费”

3月15日13时许,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红谷滩区怡园路96号的小城门文化主题餐厅,此时店内只有少部分顾客在用餐。

记者在执法人员查看前台的结账单时注意到,每一张结账单上都有一项名为“餐位费”的款项。对此,餐厅工作人员称,在大厅消费的顾客,餐位费为3元/人;在包厢消费的顾客,餐位费为5元/人。

▲买单的单据显示有“餐位费”。

一名负责大厅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此项费用其实是“茶水费”,只不过系统里只有“餐位费”这一选项。

正在包厢内消费的顾客告诉执法人员,该餐厅服务人员并未告知收取“餐位费”之类的额外费用。

执法人员表示,餐厅不能将“餐位费”或“茶水费”等费用强加给消费者,且餐厅内也未公示收取“餐位费”或“茶水费”,导致消费者失去选择是否需要茶水服务的权利。

“春天来了”加收“杂项费”

在突击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春天来了”(普菲特店)也存在收取不合理费用的情况,而这家店收取的费用名称为“杂项费”,每人5元。

▲买单的单据显示有“杂项费”。

“我们进来点餐的时候并不知道要被收取‘杂项费’,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我们。”正在餐厅就餐的3名女士告诉执法人员。

这项“杂项费”是什么费用呢?餐厅的工作人员称,“杂项费”就是一次性筷头和湿巾的费用。对此,工作人员还解释称,如果消费者问起此项费用,是会被告知的;如果消费者继而提出质疑,餐厅会退回这项费用。

针对餐厅的说法,执法人员称,餐饮行业为消费者提供洁净的餐具是义务,不能另外加收费用,并且消费者有选择是否需要使用收费餐具的权利,餐饮企业有告知的义务。

市监支招

被收取不合理费用可拨打12315投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餐饮店告知需收取“餐位费”

“茶水费”“纸巾费”等费用时,

消费者可进行选择;

如果餐饮店未告知需收取相关费用,

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有假必打

江西省多地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

江西各地加大

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对侵权假冒伪劣产品

进行了集中销毁

3月15日上午,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一批涉案总价值约5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被销毁。

在销毁现场,44.17公斤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牛肉、45斤抽检不合格的九江茶饼、5公斤过期定型包装食品、18盒外用保健品、159瓶抽检不合格白酒,以及193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白酒专项整治中依法没收的白酒等,均被执法人员利用垃圾站内的器械进行无公害销毁。

3月14日,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在九江市德安县生态发电厂销毁假烟45000余条,案值超170万元。销毁的假烟包含中华、利群等多个品牌。据了解,此次销毁采用绿色环保生化发电的形式。

▲集中销毁假灭火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联合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等部门,在赣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涉案物品集中销毁活动,数百箱假酒被尽数销毁。现场主要销毁的是假冒“贵州飞天茅台酒”“五粮液”“国窖1573”等中高端白酒。同时,赣州市消防部门还开展了集中销毁假灭火器活动,累计销毁各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5500余件,价值近百万元。

3月12日,萍乡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海关、公安、市场监督、公证等部门公开销毁1.7万多条假冒、走私卷烟。此次被集中销毁的假冒、走私卷烟是2020年至今查获的,共计300多件17239条,涉及中华、芙蓉王、利群、和天下等多个品牌,累计案值达407.81万元。

食品抽检

4大类228批次食品中有8批次不合格

“3·15”当天,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批抽检不合格的酒水、饮料。

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4大类共228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共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质量指标和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其中,食用农产品124批次,合格121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8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39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17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机构均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已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消费者有可能遭遇

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这一情况,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

1、消费者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商品,切勿贪图小便宜,避免购买到流入市场的假货。

2、要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

3、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买凭证,并且注意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发现有问题,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如发现购买到假货时,请及时保留证据举报。

请广大消费者

擦亮眼睛 保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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