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公民个人信息防火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大量APP通过捆绑功能服务一揽子索取个人信息授权,在信息时代阔步发展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着信息化社会所带来的智能、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对信息安全产生了深深的担忧……“信息裸奔”让人们成了“透明人”,隐私泄露层出不穷,财产受损现象频繁发生。如何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如何实现收集个人信息共享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为规范收集个人信息活动,《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让个人信息保护实现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来还要通过司法实践,真正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法必依。公民作为被保护对象应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不厌其烦地随手举报,协助国家相关治理的有效推进;更需要有关部门尽可能地清晰化、简化公民参与举报的程序,以及有个案化的执法反馈和即时的执法情况通报,对接报“应当依法查处”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有必须查处、一定查处的果决。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坚强司法后盾,努力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理应顺利开启捍卫公民个人信息的法治征途,让新技术、新应用更好造福社会。(郑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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