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35岁“一刀切”,不妨放开些

公开遴选公务员,本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中,由于年龄条件的严格规定和“一刀切”限制,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二次择优卡住优秀基层干部”等问题。遴选、遴选,35岁何时才能不再是道坎?(半月谈)

为什么不要35岁以上的?如果你是上级部门领导,你会选谁?一个是上有老,下有小,体力和精力开始走下坡路的中年人;一个是有冲劲,有想法,体力充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而且这个年轻人能参与进遴选的竞争,同样不缺能力和基层经验。这是个不用“两权相害取其轻”的两难问题,但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刚超过35岁、但表现优秀的干部的“上升”可能性。

把遴选35岁的“硬杠杠”放开的必要性在哪里?从公平的角度讲,35岁的“一刀切”过于严苛。公务员招聘年龄有35岁上限,相对来说,周围35岁了还执着于考公务员的实在不多,比起年龄来,中国各地公务员招考的门槛是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公开遴选是促进基层与上级机关人员流动的重要方式,也是上级机关选拔基层优秀人才的方式。对于考上基层公务员的人来说,过了5年的基层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再想遴选,这个35岁就成了最大的障碍。

遴选35岁“一刀切”是对干部年轻化政策的曲解。2014年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不搞年龄层层递减,不搞“一刀切”,注重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解决“唯年龄”问题。而35岁左右往往经历了基层多年锻炼,熟知基层真实状况,同时精力旺盛、干劲正足,是很重要的群体,不该因为年龄让遴选工作的实际效果打折扣。同样,正在进行的省市县乡各级换届中,搞“年龄递减”或“一刀切”也违背“选贤任能”的目的,是权力的傲慢。

遴选35岁“一刀切”与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声相违背。“超过35还能做什么?”这种标签让部分的基层公务员绝了异地分居家庭团聚的唯一途径,也对本地的职位晋升产生了怀疑,难免产生公务员“懈怠”。不仅是遴选和公务员,社会招聘中也随之默认了35的“年龄门槛”的就业限制。放开遴选的年龄限制,未尝不是良好的社会示范。

即使放开些遴选35岁的上限,也未必产生想象中的效率问题。事实上,对于35岁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在一些地方,参与遴选工作的省直部门有关干部也表示“说不清”。有干部认为,“可能是参考了‘青年人’的相关年龄划定区间,或者是各地互相参照,慢慢就成了惯例。”其实,国内有部分省市,已经在省(市)直遴选时,将年龄要求调整为40周岁以下,实际推行中基层反响很好。

干部的成长是需要平台和时间的,平台有了,为什么时间不能宽限些?这个问题,值得深思。(李小川)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