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记者从南昌市新建区了解到,4月起,该区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未经许可举行焰火燃放活动等行为或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
此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分别为:长堎镇、望城镇、石埠镇、新建经济开发区、新丰管理处、红林林场。同时,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此外,禁止在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市、县(区)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的,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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