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9辆公务车1个月交通违法28起被通报

文明出行是市民文明素质的反映,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对外形象。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南昌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抄告工作方案》要求,我市通报了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需通报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车辆抄告数据方面,公务车和其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9辆车(违法行为共28起)。其他企业单位车辆(未处理总量前20家单位):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2240起。

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及其驾驶员抄告数据方面,营运客车(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及驾驶员:营运客车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163辆(违法行为共422起),营运客车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和抛洒物品的共23辆车(违法行为共23起)。工程运输车及驾驶员发生2起(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共有4辆车(违法行为共8起)。

非机动车抄告数据方面,发生3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共336起。

机动车抄告数据:

1.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17起

2. 饮酒驾驶:136起

3. 醉酒驾驶:94起

4. 肇事逃逸:5起

5. 无证驾驶:19起

6.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0起

7. 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7起

8. 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4起,(其中,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2起,准驾不符2起,不含饮酒驾驶、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号牌)

9. 不礼让斑马线和抛洒物品:共有违法行为1594起

10. 不服从交警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3起

交通违法前五数据:

当月发生交通违法起数排名前五的机动车:共有违法行为79起,其中最多的有17起。

当月发生交通违法起数排名前五的机动车驾驶员:共有违法行为37起,其中最多的有8起。

当月发生交通违法排名前五的非机动车:共有违法行为379起,其中最多的有15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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