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率先试点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南昌市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开具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户籍居民,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或凭证,异地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受理地派出所受理材料后,对需要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协助查证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身份信息查证并出具证明;对系统可以直接查询获取的,现场为申请人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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