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在江西卖人身保险要录音录像

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记者陶望平 摄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李梦凝)10月1日起,江西银保监局正式实施《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把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纳入日常监管。

近年来,江西保险市场蓬勃发展,但销售误导引发的人身保险投诉仍时有发生。

近日,江西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致力于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通知》扩大了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范围。适用主体方面,扩大到在江西地区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外);适用保险消费者方面,扩大到所有年龄段的自然人;适用产品为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含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录音录像内容应包括保险销售人员出示有效执业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保险消费者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责条款说明等;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销售人员应出示产品说明书,说明保单收益不确定性,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和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询问投保风险提示语是否为投保人本人亲笔抄录等。

《通知》将分两个阶段实施。从发文之日至2021年9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部分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试点开展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2021年10月1日,《通知》将正式实施。

下一步,江西银保监局及各银保监分局将各机构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纳入日常监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作者:陶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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