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未成年人接种即将开始 可凭身份证号办理登记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朱烨)江西省对18岁以下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即将开始,无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内载明的身份证号办理接种疫苗登记。

目前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要求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后再接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据此,江西公安提醒:“无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内载明的身份证号办理接种疫苗登记。”

7月16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批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中国新冠灭活疫苗正式获批在该年龄段开展紧急使用。

7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邵一鸣表示,经过专家认真地审评论证,国药中生和科兴中维两家公司的疫苗对3到17岁人群是安全的,已经批准可用于3到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

据了解,目前国内正准备推广的用于未成年人群接种的两种新冠病毒疫苗,均是采用灭活疫苗研发路线,分别由两个厂家研制。

“研究表明,3岁以上的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无论在安全性、有效性都是经过严格的科学实验验证的,家长们无须对此担忧,建议根据有关部门安排,积极接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州市预防医学会专家王鸣说,不同年龄段的人群都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所以全人群无论男女老幼,都应该主动接种疫苗,实现全方位防控。

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和注意事项上,王鸣表示,未成年人群与成年人群相比并无特别之处。“接种前,接种对象就要自身健康情况向接种医生如实报告啊,通过医生评估后,就可以正常接种了。接种后,一定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发生急性过敏性反应后,才能够离开。离开以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要马上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去医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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