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有变化 事关江西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随着“百人计划”、“双千计划”等实施,江西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随之而来的当然是待遇水平的提高,这其中就包含医疗保健服务方面,今天标准出台了。

8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但扩大了保健范围,而且提高了保健的费用。

《通知》中要求,在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年满50周岁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四类人员基础上,将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范围扩大至各类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人选。

同时,不再区分单位性质和医保隶属关系,将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

具体保健对象为在我省参加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含已退休)的高层次人才: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重大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含青年项目)。

(三)江西省“双千计划”(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人选、“井冈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不含青年项目)。

(四)博士生导师,以及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另外,保健内容包括安排定期体检、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确定保健定点医院。其中商业健康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并将体检费用由原男性每人每年700元、女性每人每年1145元的标准,提高到男性每人每年2000元、女性每人每年2500元。

体检服务方面,省委保健委、省委人才办安排体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不重复享受,但用人单位提供的体检待遇可重复享受。.

说了这么多待遇的提高,那么高层次人才要如何申报办理呢?首先,需用人单位按照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填写申报材料,逐级向主管部门(单位)申报。

主管部门(单位)按高层次人才的医保隶属关系,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到医保隶属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高层次人才保健对象凭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院享受医疗保健相关服务。

为方便相关办理人员,省本级医保经办大厅将开设保健对象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并提供咨询台专员引导陪同服务,一站式办理各项经办业务。

(作者:龚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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