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推荐!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开始评选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李梦凝 吴梓芸)8月15日起,江西将启动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经过推荐申报、初选公示、决选定评和颁奖宣传四个阶段,评选出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8月11日上午,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办。记者陶望平 摄

8月11日上午,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办。江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普法办副主任邓奕强在会上介绍说,近年来,凡是尊崇、学习、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都可以参加评选。

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特别是活跃在基层一线维护法治权威,勇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以各种生动形式推进法治实践的社会群众。

根据安排,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推荐申报阶段,从8月15日至9月15日。本次活动推荐渠道方面,按照条块结构原则,由设区市或者省直单位部门按工作流程向活动办公室推荐;同时设置了“直通推荐”环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指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直接向活动办公室推荐。

第二个阶段为初选公示阶段,从9月16日至10月15日。初评委员会将适时召开会议对所有参评对象进行初评,研究确定20名入围候选法治人物,并将候选法治人物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同时,将组织社会公众进行投票。

第三个阶段为决选定评阶段,从10月16日至10月31日。定评委员会将根据社会公众投票结果和公众代表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和投票,确定当选的“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报活动组委会审核同意后在新闻媒体公布。

第四个阶段为颁奖宣传阶段,从11月1日至今年年底。届时,将举办颁奖仪式,邀请省领导为当选的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同时,还将邀请各大新闻媒体集中、深入宣传当选的“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由江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省普法办联合主办。

(作者:陶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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