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提出建立信用修复制度。
8月31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王小庆介绍说,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同时符合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等三个条件的,可以依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移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申请提前移出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相关材料,说明事实、理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予以移出。决定移出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据悉,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已在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开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移出网上申请通道,目前此通道正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升级改造,企业到时可通过此通道网上申请办理,减少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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