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码!江西居民人均医保补助涨了!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近日,江西出台了《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0元。

其中国家补助的部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个人应缴的部分则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至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关于资助参保对象,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作者:龚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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