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任南昌中院代理院长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9月24日下午, 南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刘星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刘星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南昌中院代理院长刘星

(作者:陶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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