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增加婚假15天产假90天!“三孩”政策落地快来了解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随着江西通过了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我省正式实施。如何修改?打算要孩子的快来了解一下。

9月29日,在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省卫健委主任王水平介绍了江西将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条例》共修改了36条,删除了19条,新增了4条。

首先就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明确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以及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而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则被删除,如取消了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删除征收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以及有关《生育证》、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协议等规定。

为减轻育儿过程中无暇照料的后顾之忧,符合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增加产假9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30天,并规定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条例》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去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删除了对计划外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及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

修改的《条例》中,此前的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已不复存在,那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征收社会抚养费呢?

王水平介绍说,对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作者:龚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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