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近半个月,不少南昌市民对“正在休产假的假期怎么算”等相关问题较为关注,对此,南昌市卫健委官方进行了答复。
据了解,为有效减轻父母在育儿过程中无暇照料的后顾之忧,《条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我省增加婚假15天;增加产假9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30天,并规定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在相关热点问题中,“正在休产假的能否按照新条例延期?”“今年下半年结的婚,还未休婚假,能否按照新条例休假?”两类问题的咨询量居多。
南昌市卫健委近日答复,《条例》已于9月29日修正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休假等福利待遇适用于所有符合本《条例》生育的在赣群众。自《条例》公布之日起,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群众适用本《条例》之规定,相关假期已经结束的不予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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