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街道一小区加装电梯。记者陶望平 摄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郭李薇)为推动解决行动困难群众上下楼难题,江西省委省政府将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
江西网络台记者1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2021年9月底,江西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完成审批2176台,正在施工1042台,完成加装617台。其中,今年以来,加装电梯完成审批1567台,完成加装451台。
经江西省政府同意,2019年底,江西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确定了“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多方筹资、共同分摊,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管并举、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致力于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加装电梯工作开展以来,“要不要加装电梯、怎样加装电梯、加装什么样的电梯”,每一步都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居民意见不统一的,由街道、社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原因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搭建居民协商议事平台,妥善化解矛盾问题,全力促成居民业主最大程度达成加装电梯共识。
各地均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政策,通过财政适当奖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此外,引导居民协商分摊,业主根据楼层、面积、受益大小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费用分摊比例。
在政策支持方面,允许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允许使用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补缴地价款,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群众协商统一意见后,就近向所属社区提交加装电梯报建程序申请,由社区代办有关事项,落实“一次性告之”,实现“只跑一次”。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会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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